关于推荐、提名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7月13日 来源:中国颗粒学会
各位理事,地方颗粒学会:
根据中国科协科协组发教字[2007]2号文《关于推荐、提名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要求,2007年度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下简称两院院士)增选工作开始进行。中国机械工程学会负责对本会会员中符合条件的两院院士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工作。
现将本会推荐、提名两院院士候选人的工作程序、办法和日程安排通知如下:
一、成立由王玉明副理事长任组长的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推荐、提名两院院士候选人工作小组,领导我会推荐、提名两院院士候选人的工作。
二、由各位理事,各专业分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机械工程学会按照两院院士候选人的专业范围和标准条件(详见中国科学院网站 www.casad.ac.cn 和中国工程院网站 www.cae.cn )提名初步推荐人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年龄不超过65周岁,即1942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年龄不超过70岁,即1937年6月30日后出生。
1、各位理事提出的初步推荐人选,务必请在2月15日前将《初步提名两院院士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寄送到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工作总部科技发展与奖励处,并同时通知被提名人所在单位和被提名人在2月28日前按照“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遴选)的要求报送所需材料及评审咨询费1000元,交到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工作总部科技发展与奖励处。
2、各分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机械工程学会由主任委员(理事长)或总干事(秘书长)主持两院院士初步推荐人选的提名工作,经委员会(理事会)或常务委员会(常务理事会)同意后,填写《初步提名两院院士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并以公函形式于2月15日前将上报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工作总部科技发展与奖励处。并同时通知被提名人所在单位和被提名人在2月28日前按照“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遴选)的要求报送所需材料及评审咨询费1000元,交到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工作总部科技发展与奖励处。
3、需报送的相关材料
(1)被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材料:
a.《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被推荐人附件材料》中附件1《被推荐人基本情况》一式17份;
b.《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被推荐人附件材料》中附件2至附件6,一式1套;
c. 被推荐人向推荐单位提交关于附件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函3份。
(2)被提名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材料:
a.《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一式17份;
b. 被提名候选人有代表性的论文、研究技术报告和著作(不超过10篇、册)1套;
c. 重要奖项获奖证书和专利证书复印件1套。
材料具体要求详见两院《通知》。《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被推荐人基本情况》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须由两院院士增选系统形成。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录入系统”可从中国科学院学部网址(http://www.casad.ac.cn)下载;中国工程院“院士提名系统”可从中国工程院学部网址(http://www.cae.cn)下载。使用方法和要求详见网页上的说明。
(3)报送的所有材料原则上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如确需提供涉密材料,涉密部分需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办理报送手续。
(4)上述有关材料的填写,请一律用电脑操作打印,同时报送软盘。材料一般不退还,特殊需要退还的请注明。
三、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两院院士候选人推荐、提名工作小组于3月上旬审议初步推荐人选,评选出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上报中国科协的两院院士候选人推荐、提名人选。并于3月12上报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由于时间紧迫,务请按本通知所要求的时间进度完成有关工作。
联系人:白蕴如 韩秀芝
电 话:010-62647657;62647647 传真:010-82629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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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颗粒学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