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七届青年人才托举工程(2021-2023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9月29日 来源:中国颗粒学会
各相关单位及会员:
为贯彻落实《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七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函学字〔2021〕173号)的文件精神,按照《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实施管理细则》有关要求,中国颗粒学会即日起启动 “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候选人征集工作。
一、申报条件
1. 中国颗粒学会个人会员;
2. 年龄32周岁以下(含32周岁,198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 未获得过国家级人才项目支持的人选(包括中组部青年千人计划、基金委优秀青年基金、国家杰出青年基金、科技部领军人才计划、拔尖人才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计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等等);
4. 热爱并致力投身于颗粒相关学科科研事业;具有独立开展研究的能力和基本条件;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清晰的研究思路和勇于开拓的创新精神;对“托举”具有现实需求,并具备可预期的科研潜力。
5. 本届项目重点关注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提升代表性和针对性,重点关注在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关键核心技术等方面潜心研究、守正创新的青年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国家重大战略部署的青年科技工作者;为推动科技与经济融合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在国内开展学术研究取得突出成绩、在国内期刊发表高水平研究成果等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二、工作程序
(一)申报:申请人将电子版申请表(见附件样表)PDF版本提交至联系人邮箱;
(二)资料审查:学会秘书处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不满足申报资格的将不予推荐进入评审阶段;
(三)答辩评审:学会将根据项目目标、工作任务及考核指标等内容召开评审会议。评审会采用候选人现场答辩,专家投票的方式进行;
(四)公布名单:学会获得中国科协立项后,根据托举名额公布通过公示的被托举人名单;
(五)立项及签订项目合同:根据科协安排与被托举人签订项目合同。
(六)实施:项目实施及管理根据《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管理办法》、《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实施细则》以及《中国颗粒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进行。
三、截止时间
申请表提交截止2021年10月15日前,逾期不予接受。
四、中国颗粒学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电子邮件:klxh@ipe.ac.cn
联系电话:010-82544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