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5月25日 来源:中国颗粒学会
为进一步弘扬中国科学家精神,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荣誉感、自豪感、责任感,根据科协发调字〔2021〕11号文件要求,中国颗粒学会现开展“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突出庆祝建党百年主题,广泛开展“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深入挖掘一批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典型,引导和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学习最美、争当最美,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昂扬的奋斗姿态迎接新时代、踏上新征程,汇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磅礴力量。
二、遴选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作风廉洁,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科学道德、树立良好学风,淡泊名利、艰苦奋斗、无私奉献。
2.人选范围包括: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解决重大科学问题,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或国家安全重大挑战作出重大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坚持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大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用科技服务民生,为构建新发展格局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长期奋战在基层一线和老少边穷地区,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公众科学素质提升作出重要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
3.事迹感人,适合公开宣传,有突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影响力(不包括现役军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现任司局级以上行政职务者)。
三、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清活动的重要意义,突出庆祝建党百年主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积极稳妥做好各相关工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2.搞好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组织好“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及时推荐报送典型线索,配合做好采访、拍摄各项工作,共同把活动抓出质量、抓出声势、抓出影响。学习宣传活动严格遵守各地方各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3.坚持工作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遵守评选标准,充分发扬民主,保证推荐质量。推荐工作坚持以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品质、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为衡量基准,按照民主程序确定推荐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4.注重改进创新。深入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典型宣传的内在规律,增强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引导力。充分考虑科技工作者工作的实际特点,注重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参与积极性,发挥好典型示范的激励作用,使学习典型、争当先进蔚然成风。
四、工作安排
1.广泛动员。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和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深入挖掘身边科技人员服务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感人事迹,选树一大批先进典型,举办一系列富有仪式感的活动。
2.组织推荐。组织推荐过程中要充分运用媒体平台和现代信息技术,同步开展候选人物感人事迹宣传展示;要按照富有先进性、典型性和故事性的原则,兼顾不同类别、不同年龄的科技工作者。
3.多轮遴选。中国颗粒学会将对被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审,推荐2名候选人至中国科协。7月中宣部、中国科协、科技部、中科院、工程院、国防科工局综合各地方各单位推荐情况,在新华网组织开展网络点赞活动。8月对候选人进行2轮专家遴选,确定10位2021年“最美科技工作者”。随后,组织媒体深入地方采风进一步挖掘先进事迹。
4.集中发布。9月举办发布仪式,各主办单位有关领导同志,以及相关地方党委宣传部、科协、科技厅(委、局)、中科院分院、科工办、企业、研究所负责同志和“最美科技工作者”及其亲属参加。
5.宣传展示。5月下旬全国科技工作者日起,由各地党委宣传部牵头,在本地主流媒体陆续宣传发布本地区“最美科技工作者”,对先进事迹进行深入报道。中国颗粒学会组织开展本学科领域本单位“最美科技工作者”集中宣传。9月,2021年“最美科技工作者”发布仪式举办后,学习宣传活动在各媒体平台全面铺开。中央和地方主要新闻媒体对学习宣传活动进行广泛报道,形成宣传声势。将“最美科技工作者”纳入公益广告整体宣传,制作公益广告,广泛宣传展示。用好用活新媒体,精选“最美科技工作者”典型事迹,通过中央重点新闻网站、主要商业网站和“两微一端”广泛推送,扩大活动吸引力影响力引导力。
五、报送方式
请于2021年5月30日前将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学会邮箱KLXH@ipe.ac.cn,邮件名称为“最美科技工作者+姓名+推荐单位”。
联系人:杨老师 韩老师
联系电话:18600291721 13521432868
中国颗粒学会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