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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联合开展CNAS Z0127 纳米颗粒的粒度分析能力验证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4日 来源:中国颗粒学会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实验室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促进各实验室检测能力的提升, 根据行业需求, CNAS秘书处与北京粉体技术协会决定联合组织开展“纳米颗粒的粒度分析”能力验证计划。该计划已列入CNAS 2016 年度能力验证计划,计划编号为“CNAS Z0127”,本次计划将联合CNAS纳米专业委员会、中国颗粒学会测试专业委员会进行能力验证计划中的技术运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测项目

本次计划要求使用动态光散射粒度仪和电子显微镜法测定颗粒的平均粒径。

二、参加单位

本次计划以颗粒的粒度分析检测项目获得CNAS 认可或申请CNAS 认可的实验室为主,同时欢迎其它实验室积极参加。

三、组织实施

1、依据:本次计划按照ISO/IEC 17043《合格评定 能力验证的通用要求》运作。

2、组织:本次计划由CNAS 秘书处和北京粉体技术协会共同组织。

北京粉体技术协会负责能力验证计划中的技术运作,编制作业指导书,制备、分发样品,回收和分析结果,起草结果报告等。

3、费用:每个参加单位需缴纳成本费用2000元,此费用直接汇至北京粉体技术协会,CNAS 不收取费用。

4、时间安排:2016年12月底前完成参加单位的报名工作;2017 年3月具体实施;2017年8月完成能力验证计划结果报告。

四、有关要求

1、各参加单位应正确认识能力验证的目的和意义,将其作为常规质量保证手段,客观真实反映检验能力和水平,确保计划取得实效。

2、对于参加能力验证计划结果不满意的单位,如结果不满意的项目已获CNAS 认可,应按其体系文件规定以及CNAS RL02《能力验证规则》相关要求,自行实施有效的纠正措施和验证措施、暂停和恢复使用CNAS认可标识。对于结果满意的单位,在CNAS 的各类评审中可根据情况适当考虑简化相关项目的能力确认过程。

3、请各参加单位于2017年1月1日前填写“能力验证计划报名表”(见附件),传真或邮寄至本次计划的实施机构北京粉体技术协会。

五、联系信息

北京粉体技术协会联系信息:

联系人:高原  电话:010-88417670

联系人:高洁  电话/传真:010-82545672/62656765

E-mail:klcs2016@126.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27号  邮编:100096

CNAS秘书处联系信息:

联系人:葛曼丽  电话/传真:010-67105287/87928651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南花市大街8号  邮编:100062

E-mail:geml@cnas.org.cn


附件:能力验证计划报名表